水體中的有機物主要來源於生活汙水和工業廢水的排放以及動植物腐爛分解後隨降雨流入水體。
化學需氧量的控製措施
一 是控製源頭,禁止將廢棄化學試劑、廢油、有機廢液、高濃度有機廢水等汙染物排入城鎮排水係統。二是提高城鎮生活汙水的集中處理率,將生活汙水全部收集到汙 水管道,匯入城鎮汙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或回用,杜絕汙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庫等環境水體的現象。三是控製工業排放,尤其是化工、製藥、 紡織、食品加工等行業,要在廢水排放穩定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處理和回用,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四是控製農村和農業汙染,防止養殖廢水、肥料、農藥 等有機物流入水體。
化學需氧量的危害
化學需氧量 越高,表明水體中還原性物質(如有機物)含量越高,而還原性物質可降低水體中溶解氧的含量,導致水生生物缺氧以至死亡,水質腐敗變臭。另外,苯、苯酚等有 機物還具有較強的毒性,會對水生生物和人體造成直接傷害。因此,我國將化學需氧量作為重點控製的水汙染物指標。